我身边的朋友,可以说是几乎,都曾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不知道为什么,从Form 1开始,她们和他们就在月老的牵线之下走在一起,I mean,各和各的走。
Form 2是他们的Honeymoon Year。
Form 3,他们分手了。
我从不曾渴望爱情,但我正等待爱情。属于我的爱情也许在十年后,二十年后才会出现。
五年级的时候,我想我的哥哥发誓,不到中五,我是不会喜欢任何人。现在想起来,真的还蛮傻。
却就有那么的有一次,我怀疑我的爱情是不是已经提早降临了呢?不,那时我的错觉,而且是很错的那一种。所以在这里声明,我的初恋还没被任何一位男生夺走,kakakaakaka。
爱情并不是一对情侣拍拖那么肤浅。爱情可以是被爱,可以是付出地爱,可以是默默的爱着他,也可以是死心塌地的爱这他。曾经某个男生告诉我,他想念着她已经想到快傻了。第二天我看到他正在和另一个女生调情。那时,我真得有点想揍他。他可以背着那个女生和别的女生调情,err..不要讲调情那么严重,只不过在Flirting...可是还是很欠打咯。。
还有一个更死,听说他是一个非常色的男生,亏我还曾经当他是好朋友。就被别人发现在学校的某一角处,正和他的女朋友享受一些UNDER 18的东东。
没有什么啦,只是下午很无聊,所以在自己的部落格轰那些男生。反正我的部落个都没有人看的咯~~
5 comments:
==.....
I'm reading. =)
haha...glad to know there's someone is reading my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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