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5, 2010

这篇是被激而写的 =,=

1) 如果有一天,你的男友在外头胡搞,你选择:
A)赏他一巴掌后,头也不会地离开他。
B)想办法侮辱那个狐狸精。
C)继续和他在一起,再想办法伤害他。
D)原谅他,以睁一只眼和闭一只眼的方式来包容他接下来的同样错误。

以上这情况,当然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没错!就是发生在之前我不断提起的Faker和那不断在部落格暗讽我的女生。很多人不知道此事,在发生的当天我就已经向那女孩道歉,原因是我臭骂了她的男友。毕竟,我对他说了很多伤人的话。

道歉是应该的。

可惜,好像那女孩不接受。她说她不需要人家的话来经营属于她和他的爱情。

回归以上的那道问题,若是你,你选择什么?很明显的,她选择了D。

对于她的这选择,我不断的思考,她对他的爱,到底离题了没?这还是爱情吗?

最后,我想通了,这的确是出自于她的爱,只不过,她要的是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而并不是在道德观念上是否成立的爱情。

甚至,纯粹得他只是她的男朋友,和她SMS到达三百封的男朋友,和她去看Karate Kid的男朋友。不在乎他是否在外头对别的女生说了与她分手的这件事。

你伤害的是自己。

不过当你晓得,在你身旁的那一位,将是陪伴你到老兼照顾你下半身兼隔天将会与你结婚的伴侣,你是否还会选择D?

唉。。我想她现在应该是把我看成破坏他们之间感情的鸡婆。还有那自恋到不行(曾经因为误会我喜欢他而以为伤害了我只因为我再msn放了周杰伦的歌词)的faker,一定又以为我妒嫉他或是我喜欢他。=="

“只有当你站在未来的角度看着现在的自己,你会觉得很不解现在的无耻和冲动。我不会怪你不明白我对你所说的那番话,只能说我说得太早,所以你不了解。有谁会想要知道真相?宁愿相信自己幻想的梦,都不愿相信发生在你眼前的事情。”


这是事情发生后的那一天,我想对她说的话,但却被一封道歉email代替了。

无论如何,现在看你们又恢复以前那模样,我感到很幸运因为没当上千古罪人。

身为女生的我,希望你能别在伤害自己的幸福。

2 comments:

tinghui511 said...

what made you wowed?

wei zhen said...

ur thoughts amazed me. =D